诚信体系建设是社会治理的关键,数字公民使得人在数字世界中的身份可识别、可认证,人的行为轨迹变得可追溯,使得人的真假和人全方位的信息可被记载,从而可以建立健全诚信的社会体系,对人的监管更加容易和系统化。
基于此,身处数字世界中的数字公民必然会更加自律地规范自身的行为,从而避免自身不论是在物理世界还是数字世界中的行为对个人声誉产生不良损害。毕竟当人的行为可以被数字化且人成为数字公民后,其行为将会被迅速地数字化并进行广泛传播,一旦不良行为发生,信息所传播的速度将是过去物理世界的数十倍甚至百倍。任何一个理性的人都不想为此付出代价,因此会自觉规范自身行为。当全社会成员均具备此种觉悟时,人类整体的行为活动将更加自律。
百姓自觉参与是社会治理的目的,“数字公民”可以帮助每个公民以最便捷的方式有序参与到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体系中,形成全民能参与、愿参与局面,从而推动政府与公民合作管理的善治模式。这个创新的善治模式不只是单一的和自上而下的,而是多元的、相互的。社会治理也将由传统行政化、科层化的单向治理逻辑变为双向协同关系,从而将传统粗放式、经验式的社会管理升级为以公民需求为导向的精细化、个性化、智慧化的社会治理新模式。